缪彤化弟,闭户自挝。诸妇谢罪,得以齐家。
【原文】
汉缪彤,字豫公。少孤。兄弟四人同居。及各娶妻。诸妇遂求分异。数有争斗之言。彤愤叹。乃掩户自挝曰。缪彤,汝修身谨行。学圣人之法。将以齐整风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诸妇闻之。悉叩头谢罪。更为敦睦。
李文耕曰。骨肉之间。无责善之理。父子既然。兄弟可知。观缪公返躬自责。而诸弟及诸妇。遂人人知悔。转为敦睦。可知天地间除自责自尽外。更无道理矣。
【注解】
1. 孤:幼而无父之称。
2. 掩,闭也。挝,击也。
【白话解释】
汉朝时候,有一个人,姓缪,单名叫做彤,表字豫公。他在幼小年纪的时候,早已没有了他的父亲,兄弟四个人,一同住在一块儿。等到后来各自娶了妻子,这几个妇女们就要请求均分家产,已经有好几次了,甚至于屡次有争闹的言语发生。
缪彤听见了很感愤叹息,就关了门,自己打着自己说道,缪彤呀缪彤,你勤修身体,谨慎行为,学了圣贤人的法则,想去整齐世界上的风俗,为什么不能够去正了自己的家庭呢。
他的弟弟们和那几个妇女听到了,就都在门外叩着头,谢了罪,缪彤才开了门出来。从此以后,他们一家的男男女女,就更加敦好和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