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富民兴渝,必重才而兴教。
2006年9月1日起,国家新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据国家教育部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称,从2003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每年都有四分之一强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上提出修订《义务教育法》的议案或建议。“连续几年,有超过四分之一强的代表为一部法律提出议案或建议,这在全国人大史上绝无仅有。”孙感慨道。
紧接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于日前对《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常委会副主任金烈、康纲有、陈雅棠,秘书长刘成义亲自带队,历时5日,走遍巫山、巫溪、万州、永川、涪陵、潼南、铜梁、武隆、彭水等9个区(市)县诸多乡镇中小学。
“我市的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已经走过9个年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大法的修订,条例肯定有不少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条文和规定,这些亟待重新规范与修订。”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金烈在动员大会上就此次执法检查,开门见山地谈到检查宗旨。
事实上,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数日来的明查暗访,结果表明,重庆市义务教育虽然取得了很明显的成绩和进步,但依然还任重道远。
多头并进整体提高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自1998年《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了规划建设,该市义务教育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整体形势有明显提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据重庆市教委介绍,该市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专项资金投资效益,学校办学条件得以明显改善。
据介绍,随着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危房比例已从2000年底的12.4%下降到现在的2.6%。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投资2.7亿元的基础上,已竣工土建项目学校170所,18个项目区(市)县寄宿学生比2003年增加了6.2万人。
投资1.4亿元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惠及33个区(市)县6937所中小学,建成村小教学光盘播放点3254个、农村中小学卫星教学收视点3354个、农村初中计算机网络教室329间,受益学生达到260万人。
“这几组发展数据深刻展示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较之过去有长足进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金烈称。
此外,全市农村中小学学校布局趋于合理。来自重庆市教委的数据表明,全市小学由1997年的16261所减少到去年底的9558所,校均学生由176人增加到273人;全市普通初中由直辖时的1327所减少到去年底的1137所,校均学生则由655人增加到1103人。“校均占地面积和校均校舍面积均有半数左右的提高。”执法检查组认为,布局的合理调整,使得全市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得到显现,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高。
教师队伍是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师资力量的强弱好坏直接影响到义务教育实施的好坏。执法检查组欣喜地发现,全市教师队伍素质有整体提高。
据介绍,为加强支教工作,重庆市教委还建立起城镇中小学教师轮流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中心小学教师轮流到村小任教制度。5年来,全市已先后选派了820名青年骨干教师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事业。“今年,市教委还专门组织奉节等7个区县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师740名。”重庆市教委负责人认为,这有力地缓解了农村中小学对教师的需求。
执法检查组还发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还是千方百计想办法,确保教育经费得到安排和落实。市教委建立起政策调控机制,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出台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扩大资助受益范围。
市教委已建立起“普九”债务偿还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市政府制定的利用“三奖一补”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偿还“普九”欠债的政策,推进“普九”债务偿还工作。检查组了解得知,目前全市已偿还“普九”债务13.4亿元,占应偿还总额的74.4%。
两大症结凸现严重问题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在新形势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总体水平低、经费缺口大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成为制约义务教育正常实施和发展的两大症结性问题。
经费欠缺几乎是执法检查组在每个区(市)县都能听到的汇报。按照市教委的说法,教育经费保障总体水平低、经费缺口大的实际表现为,全市相当数量城镇和中心场镇学校教室数量不够,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被挤占,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配备严重不足。
“特别是大班现象严重,2005年,全市45人以上的小学大班比例达43.2%,55人以上的初中大班比例达到47.6%,有40%和26%左右的小学和初中音体美器材、实验仪器配备未达到标准。”重庆市教委主任彭智勇称。
而在实际检查中,检查组发现,类似情况显得更为严重。即使在永川市这样经济状况相对良好的区(市)县,不少学校在实验室被“挪用”为教室后,大班现象依然严重,高达60%以上,55人以上的班级时常可见,部分班级甚至已超过80人。
经费的欠缺还使得多数区(市)县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十分简陋,学生教室、宿舍拥挤不堪,两三名学生挤睡一张床,学生的安全管理、卫生医疗缺乏必要保障。检查组成员甚至在不少学校看到,一间12平米的宿舍里挤住着14个孩子,宿舍内难以立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纲有认为,根据检查情况分析,经费问题的出现,主要有两大原因:其一是随着“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严重不足;其二是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客观上造成了学校经费暂时运作困难。但康纲有同时表示,“义务教育本身就应该是政府的职责,这些新的规定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须想办法克服与贯彻执行。”
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在每个区(市)县都抽样检查了县城中心学校、乡镇学校和村小三种类型学校,发现学校之间有明显的层次分别。
市人大代表江北区代表小组在调研该区小学、初中时指出,城区学校发展较好,农村学校发展较慢;上段地区学校发展较好,中下段地区学校发展较慢。而且,学校之间在设施配备、师资水平方面也存在很大差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认为,检查表明,这实际是在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果一些小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一些小孩在笔都搁不稳的桌子上学习,从义务教育阶段开始就出现教育资源使用的极不均衡,又何谈教育公平?
此外,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检查组则发现,目前仍有少数区(市)县未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编制、干部人事、教育经费、学校布局和教育教学实行归口管理,造成乡镇、部门之间义务教育管理职责不清、职责分散,管理错位、缺位、越位。部分乡镇政府在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力度也明显减弱。
合力贯彻以人为本理念
国家教育部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在此前专题法制讲座中谈到,国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保障人的权利实现为原则,确认了受教育权利的核心价值,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形成了新型的义务教育权利义务关系。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金烈认为,尊重权利,以权利为本位,成为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也是法律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贯彻落实国家新《义务教育法》工作上,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注重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确认、发展和保障。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应该认真体会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对教育经费投入的规定,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财政对教育投入的比例。
各级政府要注重对教育资源均衡投入,有意识地向农村倾斜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办学差距。同时,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制度、教师服务期制度,稳定教师队伍,特别要注重农村教职工编制、教师工资、教师政策性津补贴的落实,按政策实施好贫困地区、高寒山区教师工资上浮一级政策。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教育投入和均衡教育是当前义务教育最值得重视的几大问题。”执法检查组同时认为,《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将适时修订,检查中发现的关于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与教师待遇相关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义务教育执法主体等问题,将在地方法规中寻求新的规范和解决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