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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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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个核心和灵魂就是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过去有一句话叫‘人民教育人民办’,把义务教育的很多责任都让社会来承担,新的《义务教育法》,就把义务教育落实在政府的肩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

  “为什么家长要择校?去花钱择校,就是因为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你上了什么样的学校,和你出来的时候,学了多少东西,大家认为这个差距特别大。把均衡的问题解决了,是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根本所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社会各界了解该法,8月28日14:3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解读《义务教育法》,与网友进行半小时视频和一小时文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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