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造成一些地区农村教师的大量流失。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杨九俊调查,近两年,苏中、苏北各市流失优秀教师均在千名以上,有的一个县就高达300名至500名。教师流失的方向主要是苏南和大中城市,本市范围的流动则主要是流向当地的民办学校。农村教师向城镇跑,城镇教师向县城、市区跑,初、高中教师的流失尤甚。随着户籍制度的逐步放开,师范院校毕业的优秀农村学生,毕业后很少回乡就业,大多数进入县城以上的单位和学校。
点评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顾明远
现在农村教师流失问题的确很严重。但是人向高处走,我们无法用强制的手段留住他们,唯一的办法是提高他们的待遇。记得前苏联在六七十年代曾经规定,到农村去当教师可以得到农村的住房,20年以后就归己所有。这样才能吸引人才到农村去。另外,城市学校应该配足教师,并提高他们的质量,学校没有余额,也就不会到农村去挖教师了。我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只有用经济的杠杆来解决教师的问题。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程方平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无序流动或流失是非常危险的,不仅影响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也使地区教育的差异越来越明显,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不相符合。依据相关法律,各方面的行为都应该朝着有利于边远、农村、少数民族等地区教育发展的方向努力。《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是一个方向性的发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特别是要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法律还在财政预算、师资配备等方面作出了有利于促进均衡发展的规定,例如第三十二条,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的流动作为促进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规定。同时,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反过来又有利于缓解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的流失。因而,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既有赖于师资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
相关法律条文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本报记者 苏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