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4月22日消息:20日上午,高校女生校园内被杀案一审在海口
中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向被告人李某和学校索赔21万。现年25岁的李某来自黑龙江省海伦市海伦镇。2006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
据指控,2006年12月11日15时许,李某因怀疑其女朋友刘某有新的男朋友,便携带一把水果刀来到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寻找刘某。在该学院学15-16栋门前,李发现刘某和同学一起走出门口时,便将刘某拉住,要求和刘某单独谈话,遭到刘的拒绝,李某掏出水果刀朝刘的胸部等部位猛捅,造成刘某大出血而死亡。事发后李某投案。
法庭上,死者刘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除了将李某列为被告外,还将学院列为第二被告。刘某的父亲称,女儿刘某于2006年高考被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并按照该校的要求于同年9月8日办理了入学和住校手续。同年10月,李某到海口纠缠女儿,并对女儿进行殴打,被110送交学校处理。12月10日夜,李某入住学校下属的招待所,次日下午把女儿杀害,女儿身中13刀。他们认为,学校在遇见有可能发生危险没有采取应有的防范措施,没有尽到对刘某保护的职责,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他们向两被告索赔费用21万元。他的代理律师称,事发后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当从轻减轻处罚。法院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