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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抑制中小学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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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发的、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校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责任,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办法》说的毕竟是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学校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及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要防范于未然,积极有效地预防各种伤害事故发生。那么,学校应如何积极有效地预防与减少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呢?笔者以为,应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机制,以教育预防为主,将各种伤害事故制止在萌芽中。

政府尽职,社会支持

俗话说:破衣服洗不干净,是媳妇的责任,但衣服破了,不采取补的行动,则是婆婆的责任。学校的主要责任是教育教学,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其扮演的角色是通过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保护和管理,来抵制或减少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可以说,学校的教育、保护和管理的能力也是十分有限的,即使学校尽到了最大的努力,也难以完全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因为一个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各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因此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如:政府必须履行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给学校等各项法定职责,社会必须提供安全保障体系。总之,政府、社会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方面责无旁贷。

1、培植良好的社会风尚,树立健康的价值观。社会教育和政府行政干预,有利于道德风尚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

2、增加基础教育硬件设施的投入建设,不断修缮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是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有力保障。

3、甄选师资队伍人才,健全教师队伍道德品行。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要把好“进口”与“出口”关,严核阶段过程,以师德为主导来考核教师,要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建立各种有利于教育的社会保障体系,促成社会各部门关注校园安全问题。

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学生人身保险制度所需要的开支异常巨大,尤其是公立学校,从理论上说是政府举办的,因此应由政府来为学生投保。但公立学校学生数量巨大,多数地方政府承担不起。近年来,有些学校采取了让学生在入学前强制投保的措施,虽然对处理学生伤害事件有一定的帮助,但保险公司毕竟是一种商业机构,不可能考虑学生的最大利益。北京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认为,最好是采取一种更具公益性、更普及的尤其是让患重大疾病的学生也能享受保障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来替代目前的这种纯商业式的保险,既可以借鉴日本建立“学校健康会”的做法,即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来建立学校事故的赔偿基金,甚至可以考虑建立独立的教育保险公司。如果运营成功的话,该保险基金本身还可以通过某种许可的方式增值,比如用于教育项目的投资等,这实际上是多了一项投资的来源,不失为一件大有益处的事情。

学校教育,学生自护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学生事故发生的重中之重,教职工和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两大阵营。而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则是预防和减少学生事故发生的根本。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师德培养,优化育人队伍。坚持长期规范,阶段考核以及建立师德档案,教师在工作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常常是因为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存有偏颇,学校定期举行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有利于教师学习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法。

2、实施校园安全周等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必须加强管理、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组织活动及社会实践要有安全保护措施,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3、利用各种合适的机会进行教育,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有调查显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相关部门曾作过这样一次试验:以若干名学生为对象,当家里只有他们一人在家时进行敲门试验,通过多种借口,比如查煤气表、检查水管、修理电器、推销等,都敲开了这些孩子的家门。青少年的自警意识之差由此可见一斑。而更让人忧虑的是,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安全教育仍显薄弱,中小学生缺乏安全意识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4、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也是必不可少的。

要给学生灌输平等、公正、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非暴力思想。换句话说,就是帮助孩子建立起一种朴素的、人性化的道德情感。毕竟,人们使用暴力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在这一课题中应该扮演主导者的角色。

家庭教育,责无旁贷

家庭教育不容忽视,长辈的言传身教,给学生带来的影响绝不亚于其他人。教育部颁发的《办法》第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家长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法定职责。

一份调查显示:虽然家长们都很担心孩子的安全,但是,很少有家长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过自我保护和自救方面的教育。有些家长自己都没有防护和自救这方面的意识,有的甚至还起错误的“示范”作用。

另外,绝大多数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都与学生之间的打闹玩耍有关,而中小学生对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识控能力较差,对玩耍的分寸也缺乏一定的把握能力,因此家长和教师都有责任告知这些未成年人娱乐玩耍要有度,以避免那些不该发生的伤害事故给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综上所述,校园安全问题关系到家家户户,广而推之,关系到国计民生。在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总是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只有通过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相互配合,明确责任,多元联系,通力合作,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国家建设的主力军,让他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个社会成员共有的责任。

(作者为厦门市翔安区巷南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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