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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价鳄鱼吃人事件:惟一没有责任的是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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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3名目击鳄鱼吃人的小学生23日被政府派人送到当地医院进行心理治疗,北海市银海区政府一名领导说,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消除惨案对这些孩子带来的心理影响。

    这3名学生与受害的刘某是北海市银海区咸田小学二年级的同班同学。4月20日傍晚,他们近距离目击了惨案的发生,其中与受害者一起跳进鳄鱼池内的姓庞的学生在爬出池子后,曾瘫倒在鳄鱼池的围栏旁。几名孩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都语无伦次。小庞向医生表示一直感到很害怕。其母亲说,孩子连续几个晚上睡觉时都突然间惊醒。其余两个孩子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

    接诊的北海市人民医院心理医疗门诊室副主任医师卢卫说,这些症状是受到严重惊吓后的常见反应,但由于事件发生的过程较短,情况不算太坏。她建议家长尽量不要对孩子再提起这一事件,还叮嘱随行的学校老师在进行安全教育时,不要在孩子在场的情况下强调这一惨案,淡化他们的记忆。 

    “惟一没有责任的是鳄鱼”

    “站在人的立场上来看,射杀鳄鱼确认遗骸来进行调查没有问题,但因此射杀全部鳄鱼是有问题的。”长期关注动物保护的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副教授蒋劲松,在听过记者介绍整个事件后表示。

    蒋劲松认为,事发的鳄鱼池位于旅游度假区游玩内,位置并不偏避,鳄鱼池的经营者应该预见到危险并采取更严密的措施,而且从媒体报道来看,管理人员的疏忽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原因。此外,遇难的孩子在鳄鱼池有围墙和警示牌的情况下仍然进入,其本身也有责任,他的家长也需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而鳄鱼则出于其本性使然,“因此在这个悲剧中,惟一没有责任的就是鳄鱼。”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则认为,小学生毕竟年龄尚幼而且已遇难,不好去指责什么,因此家长的责任应该是主要的。他说悲剧已经发生,不希望继续发生滥杀鳄鱼的悲剧,作为地球上的物种鳄鱼有与人类一样的生存权,而人类更需要反思的是如何与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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