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十九)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课程改革和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等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到2007年,农村初中和完全小学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边远农村小学基本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配套资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经费支持,资金投入以地方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
(三十)加快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结合实际,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规划,促进各地加快开发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山区和沿海不同需要的课程资源,并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力争到2007年基本建成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要求的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库。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开课率,增强农村学生的信息素养。农村中小学要根据实施新课程和学生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和课程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八、加强领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农村教育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动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好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规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狠抓农村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努力为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十二)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积极推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村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从规划、项目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为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科教结合”。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农科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
(三十三)积极推进农村教育改革试验。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以有效服务“三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在农村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育结构和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方面探索出农村教育改革新路子。省有关部门将选择若干县(市、区)作为农村教育改革试验区,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选择1至2个乡镇和若干所学校作为改革试验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教育改革试验区和试验学校的指导,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努力创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教育规律、具有我省农村特色的教育新经验。
(三十四)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目标的落实情况,以及“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定期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性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教育工作的监督。
(三十五)大力营造有利于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动员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抓农村教育促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大力宣传长期工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克服困难、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农村优秀教师的先进模范事迹,大力宣传捐资助学、支持农村教育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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