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与人保财险武汉市公司签订合同,为该区所辖中小学、幼儿园的9万多名学生投保校园方责任险。这是我省首例由政府出钱为学生购买的校园方责任险。
按照双方合同,江岸区教育局为每个学生支付的保费为7元。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学生如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最高可获20万元赔偿。
全国一天损失一个班
校园风险让各方“缩手缩脚”
“早上送进学校时,孩子还好好的,下午来接,却发现头上摔了个大包”,
并不鲜见的校园意外伤害,不仅令家长们感到担心,而且,校园意外一旦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承担着巨大的压力。校园伤害索赔常常带来家长与校方的激烈纠纷。有些学校为了减少学生受伤的风险,只好大幅压缩学生春游、体育活动等。
传统校园责任险叫好不叫座
“政府保单”应势而出
校园责任险一般由校方投保。如因学校过失,使学生在校内或学校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这种保单为学校提供了一个分摊风险的渠道。
但是,由于缺乏法规硬性规定、学校经济能力有限等原因,传统的校园责任险一直“不叫座”。比如,在武汉同行中名列前茅的人保财险武汉公司,目前签下的校方责任险不超过10家学校。
这一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今年5月,国务院为此在颁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这一规定为“政府保单”的出台释出一个有力的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