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法律依据,它是规定国家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行政关系。行政法主要包括: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任务、内容、原则、方式和方法;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各种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及义务;它们之间相互的关系。行政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国家管理活动中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和履行行政法规的义务,以及违反政法规时的责任。行政法规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具有最高的效力。其他一切行政规章、决定、命令、指示、通知,不得与它相抵触,否则无效。
违反行政法要受行政制裁,这是法律制裁的一种。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劳动教养三大类。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停止营业五种。行政处分又称纪律处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七种。
劳动教养是行政制裁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对被劳教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
行政法规,包括治安管理条例、交通、财政、税收、土地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兵役法、防疫、仪器卫生等等许多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