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起恶狗咬伤七龄童而引起的侵权赔偿案,经法庭开审后,依法判决狗的主人赔偿医疗费700余元。这是湖北枣阳法院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有效途径,在司法领域为少年儿童撑起一把“保护伞”的又一例证。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枣阳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全力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孩子们快乐成长撑起一片纯洁蓝天。该院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设立专门审判、执行合议庭,抽调审判、执行骨干,专门审理、执行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在立案庭设立未成年人立案咨询组,专门负责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立案、咨询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诉权。同时,畅通“绿色通道”,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一些经济条件差、需要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减、缓、免诉讼费用,保证他们打得起官司。就读市区小学的一名女孩,因右眼先天性弱视,可医疗部门三次进行体检时均查为1.5,使其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几年来,小女孩的父母为给孩子治疗右眼弱视,不惜借款前往北京、武汉等地检查医疗,花去5000余元的医疗等费用。该案起诉后,枣阳法院决定启动未成年人维权的“绿色通道”,使小女孩最终获赔医疗费等费4400余元。 此外,该院还通过与电台合办“天平之声”法制栏目、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等不同形式开展法制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仅去年以来,该院就受理审结了涉及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案件60多件,为他们讨回抚养、继承及伤害赔偿等款20万余元。还接受法律咨询200多人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0场次,受教育的少年儿童达1.3万人次,使“护花”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