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行窃,女友与他分手
周大伟,今年34岁,如皋市人。1998年7月,周大伟从扬州大学农学院毕业后,谈了一个女朋友,苦于手里没钱为女朋友买礼物。一次,周大伟回到原先暂住的扬大农学院宿舍时,发现对面宿舍门开着,里面空无一人,于是起了贼心,偷偷溜进对面的宿舍偷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送给自己的女友使用。同年11月,周大伟又在扬大农学院图书馆、教室等处盗窃随身听、收音机等物,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为此,周大伟被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女朋友也随之离他而去。
考研成功,却又再次行窃
周大伟在天津市西青监狱服刑期间,在管教们的教育下,拿起书本继续自己的学业。三年后,因表现突出,周大伟被减刑一年,于2005年7月被提前释放。
恶习难改,自毁前程令人惋惜
出狱后,周大伟又考上了江苏某大学硕士研究生。今年10月1日,周大伟一大早从镇江坐火车来到南京闹市区新街口玩,到了中午,周大伟的贼心又复苏了,想到大学校园里偷东西弄点钱花花。他步行来到南京大学北园教学楼,在二楼207教室发现有一男一女,其中男生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女生正在使用电脑,桌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电脑包。周大伟将目标锁定在这台电脑上了。他趁该女生临时外出之机,将电脑装进电脑包拎着跑下了楼。
不料,正在校园巡逻的保卫处工作人员周某与王某,看见周大伟抱着电脑包神色紧张地往北大门走,感到不对劲,便上前拦住盘问。周大伟见势不妙丢下电脑包向大门口狂奔。周某与王某立即追上去将周大伟抓获。不一会,受害人也来到保卫处报案,并确认该电脑包正是自己丢失的东西。经查,包内有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在派出所里,周大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文/李国田 小 曹 民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