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公办学校无条件接收并免收借读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河南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该省通过落实责任、保障条件、简化手续、完善服务等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全省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率达到99.6%,基本实现了“应入尽入”。
该省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普九”范畴,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主渠道作用,在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教师资源,尽力保证接收学校的教师需求。各地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问题,对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地和各接收学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城镇公办学校切实做到无条件接收。输入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公布入学有关程序,设立公开的办事窗口、服务电话,使广大农民工能真正了解掌握办理入学的相关要求。
各接收学校将农民工同住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对农民工同住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学校还注意加强与农民工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真正使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为切实减轻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公办中小学在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时,一律免收借读费。同时,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正常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记者 陈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