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发生的案件数与2005年相比,下降19.7%。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1.3万余起,查处治安案件2万余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厅2万余个,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15.5万余处;向校园派驻保安员5.9万余名,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0.3万余名;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95.5万余次。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教育行政等部门的配合,狠抓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落实。各地通过组建治安信息员、推行学生智能卡、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等方法,有效提高了校园及周边的防控能力。许多地方以创建文明校园为载体,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推行“警务进校园”、“民警驻校”、“警务特派员”等工作机制,实行“一校一警”或“一校多警”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