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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金1000万保贫困生上学

http://www.cnlad.net 来源:桂林晚报 桂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作者:
    4月17日,全区召开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吴恒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黄丹、市教育局局长钟平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桂林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广西今年将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一次性补助贫困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会议要求,除了自治区下拨的专项经费外,各市、县人民政府也必须根据本地区大学新生的家庭贫困情况,在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入学补助专项资金。此外,要组织和发动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确保贫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

     各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要根据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当地贫困生界定标准,建立贫困生档案和数字库。同时,要建立校级贫困生资助制度,通过各种渠道、方式,筹措资助经费,做好在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区内各高校,要开通“绿色通道”为贫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并启动新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采取“奖、贷、助、补、减、免”等政策,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情况在我区出现。    

    “凡是本级财政没有安排和落实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的市、县,主要领导亲自到自治区进行说明。”昨天的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吴恒特别对各级政府资助贫困生责任提出要求,严格问责制。

    高考以后,从7月至10月是学生获得录取通知书,陆续到学校报到的时间。从7月1日起,全区以市为单位,各协调领导小组每周向自治区协调领导小组报一次资助进展情况,包括本周筹集到的资助经费额、已资助的学生人数和资助水平等。

    以每周为一个统计时段,凡获得资助的贫困生人数占贫困生总数的比例,在全区14个地级市倒数前5位者,市主要领导亲自到自治区进行说明;因工作失误和差错,出现应该资助而未获资助1例者,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责任,出现应资助而未获资助2例者,追究县(市、区)分管领导责任。

    另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瞒报或合伙骗取资助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校长、局长、分管县长等签字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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