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奖牌和奖状的颁发,根据
比赛项目和参加人员性质的不同,也有不同的规定。对个人比赛项目,第一名的奖品为银质镀金奖牌和奖状,第二名为银质奖牌和奖状,第三名为铜质奖牌和奖状。奖牌应表示它们所奖的运动项目并且固定在一条可分的链条或带子上,以便佩挂在运动员颈部。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有奖状但无奖牌。如果出现并列第一、第二或第三,则并列的每位运动员都得到奖牌和奖状。对团体比赛的运动大项和其他运动大项中团体比赛的运动小项,冠军队的队员,凡是在
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至少参加了1场比赛的,每人都被授予1枚奖牌和奖状。获第二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银质奖牌和奖状,获第三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铜质奖牌和奖状。没上场的其他队员只发给奖状。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名的队的队员应获得奖状。